维护国土安全
 

  (52)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一旦发生这样的严重情况,中国人民必将予以迎头痛击。

  “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落实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特别行政区社会大局稳定,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而是来源于中央授权。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特别行政区和中央的关系。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特别行政区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处理特别行政区的事务完全是中国内政,绝不允许任何外部势力干预香港、澳门事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一九四九年以来,两岸虽然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两岸复归统一,是结束政治对立,不是领土和主权再造。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台湾同胞。“台独”煽动两岸同胞敌意和对立,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台海和平稳定,阻挠两岸关系发展,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是民族复兴的严重隐患。包括两岸同胞在内的所有中华儿女,要和衷共济、团结向前,坚决粉碎任何“台独”图谋,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来干涉。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解决。祖国完全统的历史任务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目

  (53)坚决维护边疆安全稳定和繁荣发展。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要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坚决防范“藏独”、“东突”,扎牢安全篱笆,防范恐怖极端势力回流。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着力推动海洋维权向统筹兼顾型转变。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统筹维稳和维权两个大局,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维护海洋权益和提升综合国力相匹配。要坚持用和平方式、谈判方式解决争端,努力维护和平稳定。要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提高海洋维权能力。要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推进互利友好合作,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维护自身的领土主权和正当合理的海洋权益,是中国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中国坚定维护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坚定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和平稳定,坚持通过同有关当事国直接协商谈判和平解决争议。中方尊重和维护各国依据国际法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同时不会接受任何以航行自由为借口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的行为。中国对南沙部分驻守岛礁进行了相关建设和设施维护,不影响也不针对任何国家,主要是为了改善岛上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并提供相应国际公共产品服务,也有助于进一步维护南海航行自由和安全。

  建设强大稳固的现代边海空防。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是我国边海防的独特优势。统筹强边固防和“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兴边富民、生态保护等工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和管辖海域安全稳定与繁荣发展。周密组织边境管控和海上维权行动,筑牢边海防铜墙铁壁。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

  *节选自《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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