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画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的基本职能及重要工作目标:我院是我市唯一从事专业美术创作研究的文化事业单位。为加速发展我市美术事业,本着“创作、研究、交流、辅导”的办院方针,团结广大美术工作者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于市级预算部门,只设有综合性办公室,其主要职能如下: 编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大事记;文档管理;书刊、资料的征订、使用和管理;党务管理,全院的人事工资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统计,编制经费预决算及有关报表;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保管;工作人员的福利、保健、文体事项;安全保卫工作;信访、接待老干部;负责后勤事项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454.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20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54.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208.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1454.4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454.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208.7万元,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5.8万元,比上年增加207.4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增资相应增加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缴费基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5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主要是由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降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4万元,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40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3.7万元、物业管理费34.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3.5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5.6万元、福利费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万元、交通费6万元、公共经费其他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四)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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