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画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于市级预算部门,只设有综合性办公室,其主要职能如下: 编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大事记;文档管理;书刊、资料的征订、使用和管理;党务管理,全院的人事工资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统计,编制经费预决算及有关报表;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保管;工作人员的福利、保健、文体事项;安全保卫工作;信访、接待老干部;负责后勤事项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画院实有人员53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7人。基本职能及重要工作目标:我院是我市唯一从事专业美术创作研究的文化事业单位。为加速发展我市美术事业,本着“创作、研究、交流、辅导”的办院方针,团结广大美术工作者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1245.7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3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45.7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1245.7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386.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28.4万元,比上年增加303.7万元,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多相应增加支出。本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行业管理,其中项目支出500万元,包括:青年美术创作研究中心运行经费280万元,举办全国青年中国画展200万元,《天津画院》院刊专项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万元,比上年增加75.2万元,原因是由于按照新的政府支出分类,统一将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列入相应科目。本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1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原因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增资相应增加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本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人员的医疗保险。

  本部门2017年安排公用经费预算122.9万元,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40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34.4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3.5万元、劳务费7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福利费1万元、交通费7万元、公共经费其他1.5万元。

  本部门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由于我单位的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因此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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